4月15日,江苏省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。该通知取消了原有的商品房限售政策,即购买住房(含二手住房)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出售,不再有两年或三年的转让限制,相关税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。
通知还暂停了市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,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前,无需再向价格管理部门进行价格备案,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每套房屋的价格,并对外公布。
在购房补贴方面,通知明确,对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无锡市区出售自有住房,并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,将获得契税补贴。具体补贴标准为新房所缴纳契税的30%,若建筑面积达到144平方米及以上,则额外再给予30%的补贴。单套房产补贴总额上限为5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