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该省印发《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》,切实增强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。
据悉,青海省民政厅会同财政部门构建“省级统筹、分级负担、全程监管”的资金保障体系,省财政承担80%的资金,市(州)、县两级财政按20%配套落实,实行专项管理、专账核算、专款专用。
该省各级民政部门采用“一卡通”线上发放模式,通过数据比对、动态复核,实现两项补贴对象与低保、残疾证等数据库实时联动,有效提高资金发放的准确性。同步建立资金使用月度通报与反馈机制,加强资金监管力度,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。(完)